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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設備鋰電池:一般指為各類車輛提供動力能源,可多次充電的鋰電池,能量較移動電源而言要大許多。 適用的產品設備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電動汽車、大型客車。 特性:可多次充電鋰離子電池組(模塊)或鋰電池動力系統。 能量:大致范圍在500Wh - 25,000Wh。 其它:中國海關自2015年開始,取消兩個稅則號碼: a、HS Code:8507600001--純電動汽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單體,容量≥10Ah,比能量≥110Wh/kg。 b、8507600002純電動汽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用鋰離子蓄電池系統(包括蓄電池模塊、容器、蓋、冷卻系統管理系統等),比能量≥80Wh/kg。 主要事項: 按照ICAO的2016年4月1日開始執行的最新規則內容,所有PI965 單獨鋰電池僅可全貨機空運,荷電量(SoC)不得超過30%; 鋰電池須通過UN38.3測試要求 II類危險品包裝,經過1.2m的跌落測試 外包裝均須貼9類危險品標簽,貼有“僅限全貨機運輸”操作標簽,標注UN編號 其設計可保證在正常運輸條件下防止爆,并配置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措施 堅固的外包裝,電池應被保護以防止短路,在同一包裝內須預防與可引發短路的導電物質接觸 在設備中運輸的額外要求:設備應進行固定以防止在包裝內移動,包裝方式應防止在運輸途中意外啟動 外包裝應能夠防水,或通過使用內襯(如塑料袋)達到防水;或設備本身構造特點具備防水特性 鋰電池應使用托盤裝載,避免搬運過程受到強烈振動,托盤的各垂直和水平邊使用護角保護 包裝凈重小于35kgs 操作注意事項: 僅限全貨機運輸 鋰電池空運信息出現在機長通知單上 增強機組意識和在緊急情況下的決策可能因此改變 告知一到場人員貨艙內電池的種類和數量 美國FAA要求鋰電池應裝載在飛機貨艙等級為C級貨艙內,貨艙內須有煙霧探測系統,報警系統,滅火系統 鋰電池的空運流程: 主要事項: 鋰電池須通過UN38.3測試要求 II類危險品包裝,經過1.2m跌落測試 包裝均須貼9類危險品標簽,標注UN編號 其設計可保證在正常運輸條件下防止爆,并配置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措施 堅固的外包裝, 電池應被保護以防止短路,在同一包裝內須預防與可引發短路的導電物質接觸。 電池安裝在設備中運輸的額外要求:設備應進行固定以防止在包裝內移動,包裝方式應防止在運輸途中意外啟動 外包裝應能夠防水,或通過使用內襯(如塑料袋)達到防水,或設備本身構造特點具備防水特性 鋰電池應使用托盤裝載, 避免搬運過程受到強烈振動,托盤的各垂直和水平邊使用護角保護 鋰電池裝載集裝箱內須進行加固,加固方式和強度需符合進口國要求(如:美國運輸部DOT,美國境內有美國鐵路協會(ARR),美國危險品協會,北美爆炸物管理局(B.O.E))。美國運輸部和《海上危險品運輸規則》有相關規定,若因發貨人疏忽加固或加固不當,在目的港將被扣箱,并發生碼頭操作費、堆存費、移箱費、重新加固等高額的費用。 9類危險品集裝箱的美式加固法 集裝箱四周規定位置粘貼9類危險品標簽 世航公司可提供世界各地EX Work或FOB條款的鋰電池進口運輸 鋰電池進口的主要事項: MSDS Report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進出口電池產品備案書) 部分設備需要(機電設備進口許可證) 作為法定商檢進行申報 進口報關資料 危險品車輛提貨運輸 進口關稅調整(HS Code:85076000),品名: 純電動汽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單體,容量≥10Ah,比能≥110Wh/kg; 純電動汽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用鋰離子蓄電池系統(包括蓄電池模塊、容器、蓋、冷卻系統管理系統等), 比能量≥80Wh/kg 2015年開始,以上暫定稅率由2014年的6%,上調至2015年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