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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查封指的是在訴訟過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請的情況下通過司法的途徑把被告所屬名下的房產查封,被查封后的房產是不能進行過戶、抵押等手續的,但仍可以繼續居住使用。強制執行查封后,被告還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轉讓房子了,就是對這棟房子的權利進行了限制,不能轉讓、贈與給他人了。 房屋可以被法院多次查封。人民法院查封房地產,應與案件訴訟、執行標的為基礎: 1、執行依據明確記載房地產的數量、位置的,實際查封的數量、位置應與其相當; 2、已能確定部位的,協助執行通知書上應寫明查封的房地產的具體部位、數量; 3、對不可分割的房地產,應當整體查封,但協助執行通知書上應當寫明查封房地產的具體價值量。 深圳查封房解封處置是指業主因涉案涉訴名下房產被法院查封保全,需要償還結清債權人欠款及銀行貸款所欠本息,然后申請法院解除對房產的保全查封,并注銷抵押登記,大部分情況下債務人需要第三方墊資和法律支持來處理。